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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注协印发疫情防控期业务指引(第二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04 14:09:09 浏览次数:1391 次

核心提示: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业务指引(第二号)的通知》。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业务指引(第二号)的通知》,要求事务所高度关注疫情动态,积极应对执业困难,周密做好审计计划调整工作、妥善安排外勤审计工作、探索使用信息化审计手段、严格遵守实习生用工要求。

通知明确,为支持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安全有序复工,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提出意见,要求事务所高度重视健康安全,加强复工人员管理;高度关注疫情动态,积极应对执业困难;高度重视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攻艰克难。

疫情当下,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和执业质量的保证面临严峻的困难和挑战,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坚持全所一盘棋,打好疫情防控总体战,强化业务预判预控,将疫情对业务的影响降到最低。

周密做好审计计划调整工作。各会计师事务所要根据疫情进展情况,提前做好客户沟通工作,如因疫情影响出具报告的时间,应就相关变更事项与客户取得一致意见。同时,还应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进展,及时周密做好年报审计工作计划的调整工作,合理调度审计资源,确保高效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妥善安排外勤审计工作。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尽早与疫情严重地区审计客户沟通,及早谋划未能按计划时间表完成审计工作的应对措施,必要时提请客户及时与有关监管部门沟通,申请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确保审计质量。离开常驻地赴外地审计的项目组成员,要采取相关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探索使用信息化审计手段。对无法按照既定审计计划赴被审计单位主要办公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审计工作的,可以采用通过电子邮件、数据交换平台等网络通信渠道和信息化工具,获取被审计单位电子化财务资料和其他与审计相关的信息资料,以及远程交流等方式实施部分审计工作并形成相关工作底稿,后期再追加现场审计工作。

严格遵守实习生用工要求。鉴于省教育厅已经发文通知暂停本年度的在校学生寒假实习工作,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