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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深圳会计学术沙龙讲师库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会计协会 发布时间:2021-03-04 12:18:57 浏览次数:1176 次

深会协[2021]20号


关于建立深圳会计学术沙龙讲师库的通知


本会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各有关专家:

深圳市会计协会日前印发了《进一步办好深圳会计学术沙龙方案》(简称《方案》)。为了实施《方案》,特对建立“深圳会计学术沙龙讲师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概念

1、《方案》和本通知所称的“深圳会计学术沙龙”,包括由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办、深圳市会计协会承办的学术沙龙(双冠名)和深圳市会计协会独立举办的学术沙龙(单冠名)。

2、《方案》和本通知所称的“讲师”,是指在深圳会计学术沙龙中的授课人和主讲人。包括授课讲师、论坛主讲、座谈嘉宾、辩论辩手等。

二、遴选范围和方式

1、遴选范围以本市特别是本会专家会员为主,面向大湾区和全国。

2、实行公开和个别征求相结合的遴选方式。

三、遴选条件

1、具有高级职称特别是会计高级职称者为主,特殊课题、热点问题涉及的专业人才不受此限。

2、有一定演讲能力且接受协会讲课、论坛、讲座等安排的专家。

四、申请遴选程序

1、申请人按规定准备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在网上或线下填写“深圳市会计学术沙龙讲师遴选表”(详见附件)报协会审批。

2、深圳市会计协会向经批准被遴选者颁发《深圳会计学术沙龙讲师聘书》,被遴选者从而进入深圳市会计学术沙龙讲师库。

五、相关管理和激励措施

1、每期会计学术沙龙举办前和结束后,深圳市会计协会在协会内外媒体上对沙龙课题内容和讲师情况予以宣传报道。征得讲师本人同意,沙龙课件或视频在深圳市会计协会网站、公众号等媒体上播放。

2、每期学术沙龙结束,深圳市会计协会向该期讲师现场颁发《深圳会计学术沙龙演讲交流证书》,作为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会计学术沙龙进行授课、演讲、专题学术报告的书面证明。

3、征得讲师本人同意,深圳市会计协会不定期将沙龙课件或论文整理汇编公开出版。

4、征得讲师本人同意,深圳市会计协会向政府和企业等方面推荐深圳会计学术沙龙优秀学术成果,促进学术成果向社会转化。

5、深圳市会计协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会计学术沙龙优秀讲师评选并向被评为优秀讲师者颁发《深圳会计学术沙龙优秀讲师证书》。

6、深圳市会计协会通过互相冠名、联合冠名等方式,实现深圳会计学术沙龙与协会内外各种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术报告会、学术交流会、高峰论坛、研讨班等的互通互动;以走出去的方式,到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学员多、有需求、有题材、有资源的地方举办学术沙龙。以此扩大学术沙龙为会员服务、为经济社会服务的范围和空间,提高深圳会计学术沙龙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7、深圳市会计协会将与时俱进,应用5G、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借鉴和探索公众喜闻乐见的各种表现形式,不断提升会计学术沙龙的吸引力和实际效果。

8、连续3年未服从协会安排讲课者视为自动退出讲师库。

六、申报渠道

联系人:尹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18002528064   0755-23991688

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B座13F

电子邮箱:szskjxh666@sina.com

 

欢迎有志加入深圳会计学术沙龙讲师队伍的专家踊跃报名,到深圳会计学术沙龙这个神圣的学术殿堂、精彩的人生舞台展示和提升自己。

 

特此通知。

深圳市会计协会

2021年3月1日

附件下载:


附件:深圳会计学术沙龙讲师遴选表.docx


       深圳会计学术沙龙讲师遴选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所在地区

□内地  □港  □澳   □台   

□其他              

工作单位

 

 

单位类型

□院校       □企业       □行政事业

□研究机构   □中介机构   □其他             

职务

 

职称及资格

□正高级会计师    □副高级会计师

□其他职称及资格                

学 位

□博士后   □博士   □硕士   □其他

专业特长

□财务会计  □管理会计  □智能财务  □内部控制

□国际会计  □财务管理  □政府会计  □财政税收

□会计准则  □产业经济  □智慧城市  □审计

□国资国企改革   □其他                (可多选)

联系方式

手机:

邮箱

 

微信:

通讯地址

 

本人签字

(手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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